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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余县“三大引擎”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新飞跃

大余宣传 2020-02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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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大余县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,出台了《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》《大余县乡村旅游扶贫专项实施方案》等多个政策文件,依托资源禀赋、地理优势、民族特色、传统特色等,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,不断扩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,通过“光伏发电”“抱团发展”“乡村旅游”三大新引擎,有力推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实现飞速发展。2017年已全部消除空壳村,2018年所有村的集体经济均达到5万元以上,2019年1-7月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实现村均7.9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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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伏发电“全覆盖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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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分利用村集体废弃土地、荒山荒坡(生态公益林的荒山荒坡除外)、农业大棚、滩涂、学校、敬老院、镇机关、村部等建设光伏发电站,由县财政筹资4320万元,按照贫困村100千瓦,非贫困村50千瓦的标准为全县119个村(社区)安装光伏电站,仅此一项,村均可增加收入至少3.5万元。

▲新城镇分水坳村利用荒山建立光伏电站


▲池江镇庄下村利用村部余坪、楼顶建设光伏电站


02

“抱团取暖”促发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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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“党建引领、村社合一、村企联建、村村抱团”的发展思路,引导村级跳出各自为战、分散发展的传统思维,探索出村村抱团、联合发展的多种实践路径。如池江镇庄下村、高林村、杨村村、杨梅村等4村、吉村镇民主村、中村村、吉村村等3村与企业合作种植大棚蔬菜,通过土地流转、劳务服务等形式入股分红,每村每年可分红至少3万元以上;南安镇按照行政村50万元、社区20万元的标准入股合资兴建一栋使用面积约为4400平米的综合楼,建成后每年可产生收益120万元,每个村和社区可增加收入7.5万元、3万元。

▲池江镇庄下村、杨村村等4村与企业合作种植大棚蔬菜


▲南安镇9个村、10个社区集资建设综合大楼


03

乡村旅游创特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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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 鼓励具有民俗民间文化、山水自然条件、历史人文资源、农特产品优势、乡村振兴示范的村,做好“乡村旅游+集体经济发展”文章。以自主开发形式,成立村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或合作社,挖掘本地生态资源、民俗风情、传统特色等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;以资源经营形式,将集体山场、山塘、水库等旅游资产租赁或入股旅游企业获取租金和分红;以配套服务形式,为乡村旅游点提供土地流转、劳务合作、配套设施、后勤保障、产品营销(电商)等各类服务,增加集体收入。目前,大余县已建成丫山乡村生态园、浮江三月三、内良天华山吉村桃树下、青龙元龙畲族特色村寨、新城周屋理学名宗、新城水南新村、河洞漂流、左拔曹氏围屋、梅岭梅园等乡村旅游点46个,辐射带动56%的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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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内良乡、青龙镇等乡镇挖掘本地民俗风情、传统特色、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


▲南安镇、新城镇等乡镇依托人文资源、地域资源、红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


▲浮江乡、黄龙镇等乡镇通过自主开发、资源经营、配套服务等形式发展乡村旅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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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庾岭党建

编辑:龙秋萍

编审:叶兰青

监制:彭承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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